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领导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陪餐制,学校领导、党委委员、校长助理、相关系(部门)负责人等组成陪餐小组,按学校学期值班安排表,当周值班校领导(党委委员、校长助理)与一名值班系(部)负责人,组成陪餐小组,每周不少于2次到学生食堂陪餐,按周轮流进行。每周陪餐时,可以任选一食堂和一餐进行。每次陪餐结束,陪餐领导应在陪餐食堂管理人员处作好陪餐登记。
二、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陪餐人员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三、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确定无任何问题后才向学生出售。若有不适反应,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理。
四、陪餐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见附件)。
五、陪餐人员当天还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六、陪餐人员要积极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七、陪餐人员确有困难不能陪餐,由当周值班校领导(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在当周值班人员中进行调整。
八、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附件 |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领导教师陪餐登记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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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早、中、晚餐 | 陪餐食堂及菜品 | 菜品质量、卫生、安全情况和学生意见、整改要求等 | 陪餐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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