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职院[2019] 121 号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经2019年7月4日学院第18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2019年7月5日第22次党委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14日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合理高效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
成 员:副院长、党委委员、院长助理,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后勤处、保卫处、账务处、网络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处长周荣华任办公室主任,副处长张晓东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张鸿、李小波、何建忠以及各食堂负责人。电话:0817-3542227
2.监督检查组:由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学院工会相关人员组成。
3.医务救护组:由学院医务室负责。
二、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织领导学院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对学院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办公室和监督检查组抓好整改和落实工作,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的发展和稳定学院秩序,总结、研讨、评估学院食品安全工作成效。
2.办公室工作职责
传达上级和学院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要求,指导各食堂和相关部门,抓好食品安全常规管理工作。
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报告,协调各方关系,通报情况,督促各方及时到位,以最快的速度实施应急处理。
3.监督检查组工作职责
负责学院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问题。
4.医务救护组工作职责
负责日常食品防疫检查和传染病的宣传防治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到现场实施救护。
三、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食堂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到人,严把物资采购关,杜绝“三无产品”和腐烂变质食品进入食堂。
2.落实责任。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学院分管院长为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主管部门人员和各食堂团长为一线负责人,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3.教育宣传。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学院相关部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利用学院LED、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御能力。
4.强化督查。在学院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监督检查组牵头,以食品安全为重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并进行奖惩和整改。
5.添置设备。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
四、事故应急处理
学院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基本原则,迅速果断处置。
1.及时报告。立即向学院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向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学院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2.统一指挥。面对事故,由学院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和指挥,相关人员必须及时到位,各负其责,高效处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呕吐物)。争取相关政策、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3.医疗救援。立即通过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等方式,向就近医疗机构、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4.病源保护。立即停止学院食堂食物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隔离事故现场及相关人员,排查发病人员,实施病源保护,查找致病原因。
5.秩序维护。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设立家长联络处,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激化矛盾。注意维护学院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教师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6.信息公开。由学院确定的专门发言人和部门及时向相关部门(包括媒体)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中毒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及联系电话等。做到信息公开,如实反映情况,不瞒报,不谎报,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知情权。
7.善后处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责任追究
对导致事故起因的,对缓报、瞒报、谎报事故信息的和擅自散布事故信息的,对玩忽职守、推委扯皮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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