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予以扎西洛日等十七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各系、部门:
教师教育系2018级学前五普4班(校外) 扎西洛日、2022级小教1班(语文) 吴玉洁,财经系2019级会计2班(五普) 乔银兰、2022级会计3班卓玛拉姆,机电工程系2020级新能源汽车2班宋绍杰,土木与建筑工程系2020级建筑设计班袁得森、2022级测绘1班吴双、2022级建工2班李坤洪、2022级建工2班殷祥皓、2022级建工2班罗晴、2022级建工2班李卓霖、2022级建工2班刘建国、2022级建工2班解立呷日、2022级建工2班补约那者、2022级建工2班杨徐、2022级建工4班曾梅洁、2022级建筑设计1班崔万保等十七名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又无正当事由。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南职院〔2018〕28号)的相关规定,经2022年12月8日学院第14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扎西洛日、吴玉洁, 乔银兰、卓玛拉姆,宋绍杰,袁得森、吴双、李坤洪、殷祥皓、罗晴、李卓霖、刘建国、解立呷日、补约那者、杨徐、曾梅洁、崔万保等十七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该处理决定由学生所在系送达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如本人或其监护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接到本决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