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学生所修课程经过考试和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参加重修。为了使本期学生课程重修工作顺利有序,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范围
根据《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必须参加重修;公共选修课不及格可重修该课程,也可以另修其他课程。
二、重(补)修工作流程及要求
1.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后,点击左侧的信息管理--重修报名报名参加重修,每人每学期最多选五门笔试课程进行重修;复学的学生请到明德楼220室找陈老师报名补修。
2.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将重修名单发到各系邮箱,各系将重修名单以班为单位打印,各班凭纸质报名表到计财处缴费,缴费后将发票和纸质报名表交回各系教学秘书处。各系收齐各班重修缴费名单和缴费发票复印件各一式二份,一份由系教学秘书留档,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3.请各系及时通知2014级、2015级因成绩不合格未正常毕业的学生(含结业学生)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7日到明德楼220室报名参加课程重修。
4.重修费缴费标准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5.各系根据学生缴费情况安排学生重修,原则上安排学生跟下一年级相同专业随班重修相同课程,各系在安排时必须注意上课时间不冲突,要求学生跟班上课;全院公共课若重修人数达到25人以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组织重修班,利用周末上课;学生也可自愿申请选择自学;实践教学环节重修学生不允许通过自学获得学分,必须随下一年级学生跟班参加实践。
6.教务处将学生重(补)修安排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学生到班听课。
7.教务处期末安排重(补)修考试,实践教学环节的重修考核由各系组织,成绩报教务处。
8.请各系和辅导员严格按此通知要求进行组织,认真安排落实,过时不再受理。
三、时间安排
1.重(补)修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4日。
2.重(补)修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7日。
3.各系在2019年4月22日前将学生重修安排纸质文档交教务处备案,电子文档发到教务处邮箱( jwc2705626@163.com )。
4.教务处通知到课任课教师,学生2019年4月29日开始到安排班跟班上课。
5.实践教学环节的重修由各系通知学生随相同专业下一年级进行,结束后评定学生成绩并报教务处。
6.重(补)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