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观察:如何实现“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日期:2015-10-1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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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面布局即将实现,一个更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摆在派驻纪检机构面前:如何真正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现对驻在部门有力监督。中央和各地纪委通过创新形式、制度,强化问责等方式,力图避免派驻机构成为“不抓老鼠的猫”,让派驻干部感到手握“尚方宝剑”。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今年年底前,中央纪委将再新设部分派驻机构,并对保留的派驻机构进行改革和调整,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

这是自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目标以来,中央纪委订下的倒计时日程表。随着全面布局即将实现,一个更具挑战性的问题摆在派驻纪检机构的面前:如何真正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现对驻在部门的有力监督?

从中央到省市,压力层层传导,力求监督无死角

十八大之前,中央纪委已向50多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了纪检机构。2014年底,中央纪委首次向中办等对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个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归口监督50多个部门和单位。对照“派驻监督全覆盖”的要求,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共有140多家,也就是说,还有约40家中央机构在今年底前将实现派驻监督。

中央精神就是定音鼓,形势任务就是动员令。今年5月以来,各省区市明显加快了派驻机构建设全覆盖的步伐。5月,北京市委常委会决定在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市纪委派驻机构,率先拉开了省级派驻机构全覆盖的序幕。7月,浙江、湖北省委先后宣布,将参照中央做法在省级机关新设派驻机构,并承诺尽快实现派驻全覆盖目标。8月底至今,山西、广东、云南、安徽、青海、甘肃、山东等省先后出台意见,表示将新设或调整省级机关派驻机构,采取单独派驻、归口派驻两种形式,稳步有序推进省级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已有1/3的省份启动省级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其中,浙江在加快向省级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步伐的同时,还启动了市一级派驻机构的全覆盖,并要求在今年底前11个地级市均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实现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实现监督不留空白、没有死角的目的。“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纪检机构的全覆盖,充分说明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没有例外的决心,同时也是为省区市推进全面派驻作出示范,下一步各省、市一级将会陆续‘照方抓药’,层层传导压力,实现监督不留死角。”辛鸣说。

探索归口派驻新模式,避免派驻机构成为“不抓老鼠的猫”

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的一大特色是,在原有单独派驻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归口派驻这一新模式。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如果还按过去单独派驻的方式,要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一是需要增加大量机构编制和职数,二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全覆盖,“必须转变思路、盘活存量,实现改革效益最大化。”

“对业务相关或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可把有限力量集中,一方面提高了效率、节约了人力,也改变了单一模式,让派驻机构可以‘吃一家饭、管多家事’,有利于解决‘端着人家的饭碗,不太好挑人家的毛病’的现象。”高波分析。

长期以来,派驻干部在实践中地位尴尬:驻在部门认为派驻干部吃里爬外,纪委则认为派驻干部屁股坐在驻在部门那边,和监督对象一个鼻孔出气。有的派驻机构多年不查处一个人、没进行过一次纪律审查,成了“不抓老鼠的猫”;有的派驻干部铁面执纪,却因得罪了单位“一把手”,在驻在部门孤立无援、饱受排挤。

如何改变这种尴尬境地?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连续刊发“加强派驻机构”系列文章明确指出,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是“紧密型领导关系”。派驻机构工作实质上是派出纪委工作的延伸,派驻干部要明白,组织派你去是当“猫”的,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儿,必须把立场摆在纪委而非驻在部门那一边,敢于监督执纪,才能真正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多地的探索显示,归口综合派驻受被监督部门的影响较小,更有利于发挥派驻的优势。目前,中央归口派驻纪检机构已组建完毕并开始监督执纪问责,归口派驻优势正逐渐显现。

创新思路、强化问责,让派驻干部感到手握“尚方宝剑”

“派驻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省一级这个‘头’没带好!有的今年没查办一个案件,有的甚至3年办不了一个案件,是因为你那里一片净土、一尘不染,无案可查了吗?还是你患得患失、畏首畏尾,不敢监督?或是你能力不足、强调客观,对那些穿上马甲、披上隐形衣的问题查不出来?或是你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发现不了问题、查办不了案件,把你派驻在那里干什么?当菩萨吗?!”8月13日,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约谈15名省直单位派驻机构负责人时,在通报一组今年纪律审查和查纠“四风”方面数据后,向被约谈者发出一连串质问,会场气氛陡然凝固。

如此严厉的约谈,堪称贵州省纪委向省直机关派驻机构施加监督责任压力、激发其工作主动性的一个缩影。

在浙江,今年初出台的《派驻机构工作报告暂行办法》突出深化派驻机构年度书面廉情报告制度,探索试行派驻机构负责人向省纪委领导口头报告廉情制度,要求派驻机构向省纪委书面报告驻在部门廉情时,须以报告问题为主,并将其作为评价派驻机构作用发挥的一条重要标准;纪检组长每2个月一次向省纪委班子口头汇报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时,重点汇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线索。

对于这一新的报告形式,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泽民要求:“汇报监督工作情况,只讲问题,不讲成绩,不要穿鞋戴帽,有一说一,有话则长、无话则短。”

浙江省纪委驻省交通厅纪检组长耿洛佳说:“口头报告一方面增强了派驻纪检干部的监督意识,总不能每次来汇报都说不出个所以然,也促进了驻在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让‘一把手’意识到自己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还畅通了我们反映问题的渠道,现在我们来省纪委报告工作,名正言顺了。”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定期约谈纪检组长,让派驻机构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相关工作,与派驻机构的联系比以往更加紧密。纪检组在派出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有了反映问题线索、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处置和进行纪律审查,都要及时向派出纪委报告,取得指导。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带头,派出纪委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干部选调、使用、交流、培训、锻炼工作,真正让派驻干部感受到是派出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感觉到有领导、有依靠,从而强化派驻监督的权威性。

一些地方近年提拔使用了一批驻省直机关纪检组长,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是与省纪委机关干部真正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同一种待遇。“这样才能真正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才能让派驻干部感觉到自己手握‘尚方宝剑’、敢于去监督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高波认为。

《 人民日报 》( 2015年10月13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