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职院委〔2019〕34 号
中共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共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门:
《中共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经2019年5月31日学院党委第17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中共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纪委监察处自身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厅关于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的实施意见》《四川省高等学校纪委工作规定(试行)》,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院纪委监察处深入推进职能、方式、作风“三转”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通过实施“三转”,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改进作风,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回归党章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建设优质高职院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推进体制改革,毫不动摇转职能
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能,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三转”的实质就是纪检监察工作要坚决往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的主业上转,坚决纠正纪检监察机关错位、越位现象,把不必参与的业务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党章赋予的使命切实担当起来,集中精力聚焦中心任务,聚力执纪审查,形成反腐倡廉建设新常态。
1.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做好“六项经常性工作”。“三项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六项经常性工作”是: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学院纪委监察处必须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的项目外,学院纪委监察处不再参与行政审批、评审评估、评先评优、招标采购、项目验收等具体业务和过程监督(现场监督);把属于主管部门职责范畴内的业务工作监管责任交还主责部门,融入到业务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教育之中。
3.退出与纪检监察职能关联度不大、非主业主责的议事协调机构。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人不再担任具体业务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成员。除上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有明确要求,确需学院纪委监察处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予以保留外,今后凡新增需要学院纪委监察处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须事先报经学院纪委监察处审核同意。学院纪委监察处原则上不与职能部门联合行文,不参与职能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活动。
4.认真落实“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要求。学院纪委监察处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和从事管理的教职工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是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管者的监督,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学院纪委监察处应把精力集中到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上、集中到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上、集中到对主责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的“再监督”上。
5.强化上级纪委领导。学院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市纪委领导为主。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学院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二)科学监督执纪,坚定不移转方式
1.拓宽揭露腐败途径。构建方便群众、渠道多样、安全保密的信访举报体系,健全信访举报及时受理和违纪线索主动发现机制,规范上级转办和执纪执法部门移交线索处置,严格线索处置标准、方式和审批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对网络举报及涉腐舆情实行日处理、周排查,及时通报查处情况,点名道姓曝光典型,主动解读反腐热点,引导群众有序参与。
2.改进案件查处方式。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推进案件查办由“挖深查透”向“快查快移”转变,由“求大求全”向“抓早抓小”转变,由注重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向全面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转变。强化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加大初核力度,减少线索存量。对上级转办、巡视巡察发现和实名举报等线索优先办理。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跟踪掌握情况,确保依法惩处到位。注重保护勤政廉政、锐意改革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
3.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在监督上,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不再介入监督对象的具体监管行为。由过去的习惯牵头、冲锋在前转变为监督在后,把主责部门推到监管一线去;由过去的参与配合进行常规性业务检查转变为监督主责部门履行职责、监督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由过去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转变为加强事后的问责问廉问效。在监督上,实行“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坚持“四个着力”,采取“小分队、多批次、高频率、快节奏”等方式,机动灵活开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在正风肃纪上,加大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审计、典型曝光的力度和频次,查深找准问题,强化部门主抓主管责任。
4.优化腐败治理模式。建立健全“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督导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采取通报典型案例、参观法纪基地、观看警示片和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开门执纪、开放监督。
(三)强化刚性约束,持之以恒转作风
1.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学院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性锻炼,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2.健全内控机制,逗硬执行纪律。加强对学院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针对岗位特点和主要问题,制定行为规范、明确“负面清单”,严防“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压案不查、跑风漏气、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处理当事人,清除“害群之马”,问题突出的同时追究领导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学院纪委监察处“三转”,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遵循党章的根本要求,科学应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回归党章规定的纪检机关的基本职责,促进学院纪委监察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三转”不是懒政、推诿,而是促使党委、纪委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回归本位。应将“三转”放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宏观视角下来认识和推进,克服“三转”只是在学院纪委监察处内部封闭运行的错误观念。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落实“三转”要求,必须在学院党政领导和各系各部门的支持下进行。学院党委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并及时帮助解决实施“三转”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肩负起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监察处实施“三转”。纪委监察处应当积极推进“三转”,不得该转而不转,甚至出现越位、错位而本职工作虚位等现象;各级党组织和各系各部门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自觉担当主体责任,主动抓好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不得推诿、扯皮,甚至出现工作断档的现象。
(三)落实分工,强化问责
落实“三转”要求是全院上下的共同责任。各系各部门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各守本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院党委、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职责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提醒,限期整改;对搞形式主义、敷衍应付的,要及时警示诫勉,直至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确保“三转”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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