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四川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定要求
(一)申请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同一准考证号下取得拟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
2、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试、课程顶替、省际转考等符合规定;
5、考籍个人信息正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照片信息符合要求);
6、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要求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注意事项:
1、若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在学信网上注册错误,考生须先通过前置学历颁证机构申请更正,待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更改正确后,再提交前置学历审核申请;
2、若考生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后,通过公安机关合法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在前置学历审核申请时,系统无法自行通过,考生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变更证明材料供人工线上审核。人工审核时间为11月27日至29日,人工审核的结果为本次前置学历审核的最终结果。
(二)各助学单位若有考生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须先联系我校自考办审核考生的专业毕业条件和个人信息。待审核结果反馈后再通知考生在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
(三)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其它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四)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申请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须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学信网电子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五)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4日(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进行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
2、毕业申请线上申请:2023年12月4日至8日。
考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并缴费成功后(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申请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于2023年12月6日及以前向所在系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各系请于2023年12月8日下午5:00之前将审核、汇总好的纸质申请材料交到明德楼309。
特别注意:请各系认真审核考生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是否与其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照片是否符合毕业要求)和毕业专业(管理系统中和毕业申请表上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必须一致)。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凡因上报的材料不清晰(特别是身份证复印件,务必信息完整且清晰易辩)、不规范或逾期上报造成考生不能办理毕业证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材料要求(所有申请表要求使用本通告附件中的标准表格,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
(一)毕业申请
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附件2);
2.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在2023年12月30日以后)复印件剪下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
3. 表中“考生签字”处必须为手写
4. 必须确保申请表(含粘贴的身份证)整洁、清晰、易辨。
(二)停考专业毕业申请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附件3);
2.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在2023年12月30日以后)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上。
四、特别注意
(一)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应在管理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查询到在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有一条标示为“审核通过”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否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前置学历申请审核的流程,以便后续顺利提交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
(二)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需通过准考证号所属助学单位申请补全信息,或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三)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原毕业证书信息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四)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只发放一次,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不受理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申请。
(六)考生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可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考生须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附件4)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2月5日联系刘老师,QQ:276071264,电话:17313802212,加好友说明理由。
(七)由于国家助学考试改革,部分专业涉及到新旧更替。
原专业名称 | 毕业申请表填写要求(新旧专业都需写上) | |
拟申请毕业专业名称 | 专业编码 | |
汉语言文学教育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 | W050101(Y050113) |
道路与桥梁工程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 | W081006T(Y080807) |
建筑经济管理 | 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 | W120103(Y020221) |
现代商务 | 电子商务(现代商务) | W120801(Y020263) |
本次毕业申请涉及到新旧更替的专业,申请表上写新专业,后面用括号写上原专业名称(如上表所示),在填写时不要变动表格格式,单页,如果申请表中“拟申请毕业专业名称”表格框内填写专业名称较长,打字输入要变动格式的话,可打印好空白表,手填内容。
附件:(请在网页下载通知和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