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日期:2017-09-26 作者:审计处网站管理员 来源: 浏览量:87
审计处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根据《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1、学院审计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以实现学院整体目标和维护学院整体利益为己任,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弘扬审计处“明法审数、上善若水”的审计处文化,恪守独立、客观、正直、勤勉的职业道德。
2、学院审计处工作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保持诚信正直,清正廉洁,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不偏不倚地做出审计职业判断。
3、学院审计处工作人员应当遵循保密原则,按照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信息。当对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所获取的信息保密,非因有效授权、法律规定或其他合法事由不得披露。
4、学院审计处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后续教育和职业实践等途径,了解、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术方法和审计实务的发展变化,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5、学院审计处工作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如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6、以上准则,请严格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审计处
二0一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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