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意见
日期:2017-09-05  作者:审计处网站管理员 来源:  浏览量: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文件

                 

审政研发〔201620

 

                       审计署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对于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意义。为了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审计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一)组织深入学习。各级审计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带动全体审计人员深入学、反复学、及时学、持续学。认真组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在审计系统开展“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大讨论,积极采取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理论研讨、形势报告、党课教育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各级审计机关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领会经济发展新常态是基于我国发展阶段的科学判断,深刻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集中体现了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深刻领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解决我国调结构、转方式进程中的主要矛盾、根本问题和发展短板的着力点,深刻领会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这五大政策支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深刻领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这五大重点任务是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

(三)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通过学习,使全体审计干部切实理解和把握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战略意图及精神实质,及时掌握改革的新精神新进展,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央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做到认识到位、行动自觉、步调一致。

二、自觉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各级审计机关要以新理念把握引领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转变思想观念,转换思维方式,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不能以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生搬硬套或机械地使用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旧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还要适时总结经验,推动有关方面建立容错机制。

(一)坚持客观求实。要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把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审慎作出结论和处理。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查处。

(三)坚持鼓励创新。要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有利于调结构、补短板、化解产能过剩,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质增效,有利于化解房地产库存,有利于扩大有效供给,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和提高资金绩效的创新举措,要坚决支持鼓励,积极促进规范和完善,大力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范。

(四)坚持推动改革。要关注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制约和阻碍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制约和阻碍结构性改革推进,制约和阻碍创新创业、激发活力,制约和阻碍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制约和阻碍转型升级、提高绩效等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及时反映,大力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三、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推动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各级审计机关要自觉服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将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着力促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着力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改善宏观调控和调整产业结构,着力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8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落实,以及创业创新、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精准扶贫、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等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效果,促进政令畅通。

(二)加强公共资金绩效审计,不仅要监督检查预决算管理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更要关注财政支出绩效和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坚决查处以“打酱油的钱不能打醋”等为借口导致资金长期闲置问题,促进整合专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提高绩效。

(三)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力度,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资本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的审计,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做强主业,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四)加强对扶贫、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更加关注相关领域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关注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服务的公平合理分配,促进国家惠民富民政策的落实,推动共享发展。

(五)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各项审计中都要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

(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七)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腐败案件发生规律的剖析,推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促进廉政建设。

(八)加大对体制机制性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根据中央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情况,促进及时建立健全与新政策新要求相适应的新办法、新规则;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政策落实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推动及时清理完善;对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政策措施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及时反映、提出建议,促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四、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审计方式方法。把中央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审计工作活力,激发审计工作创造力,着力提高审计效率。

(一)加强经验总结和研究分析。要全面梳理和总结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查找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审计方式和判断标准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问题,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整改措施和路径,立行立改、创新提高。

(二)加强工作谋划和统筹。要细化明确各项审计和各个审计项目的思路、重点、方法、成果,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发展规划和审计方案,及时作出系统规划、部署,并督促、指导落实到位。

(三)加强审计资源整合。要破除审计机关之间和审计机关各部门之间狭隘的“地盘”意识,横向纵向全方位推进审计工作高度融合,探索矩阵式沟通协调,推进扁平化业务管理,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报告,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四)完善审计业务评价考核体系。要将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促进创新改革成效作为评价审计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五、转变作风,提升审计能力。把中央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审计机关要始终坚持以品格为核心、作风为基础、能力为重点、业绩为导向,从严管理审计队伍,转变作风,提升审计能力。

(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要将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的自觉意识和行动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标准,建立落实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能上能下机制。

(二)不断提升审计能力。要大兴读书之风,大兴深入思考之风,大兴善于总结实践之风,完善审计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大交流和轮岗力度,使审计人员具备过硬的基本功,敢于和善于审计,既能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又善于推动体制机制制度完善。

(三)坚持依法文明审计。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既要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勇于担当,又要谦虚谨慎、审慎客观、文明规范。

(四)严格审计质量控制。要讲究方法、严格程序,坚持平等待人、以理服人,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使审计结论更公允,让审计人员更有公信力。

 

                                                                                               审计署

                                                                                                                                                                  20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