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关于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备案的通知
日期:2019-09-02 09:12: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

   

各班团支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学生党支部研究报系党总支同意,决定开展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备案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培养考察期已满一年的在校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入党愿望强烈,对党认识深刻,入党动机端正。

2、模范遵守法纪校规,积极参加团的各类活动,服从院系领导、辅导员安排,热心为同学服务,表现突出,具体一定的贡献性,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师生反响好。

3、经过了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且培训合格。

4、学习刻苦,成绩较好,上学期无补考。

5、入校至今,至少荣获过学院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等院级以上表彰的一项。

三、推荐程序

1、本人自愿报名。

2、团员大会评议。

3、辅导员审核、推荐。

四、推荐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2011:30止。

五、报送要求

1、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要优中选优,必须要确保质量。

2、入党动机不纯者一律不得推荐。

3、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报送《拟发展对象信息汇总表到 343927603@qq.com

 

        土木与建筑工程系学生党支部                

                               201992

拟发展对象信息汇总表(学生填表用)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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