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关于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备案的通知
日期:2019-09-02 09:12: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
各班团支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学生党支部研究报系党总支同意,决定开展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备案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培养考察期已满一年的在校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入党愿望强烈,对党认识深刻,入党动机端正。
2、模范遵守法纪校规,积极参加团的各类活动,服从院系领导、辅导员安排,热心为同学服务,表现突出,具体一定的贡献性,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师生反响好。
3、经过了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且培训合格。
4、学习刻苦,成绩较好,上学期无补考。
5、入校至今,至少荣获过学院“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等院级以上表彰的一项。
三、推荐程序
1、本人自愿报名。
2、团员大会评议。
3、辅导员审核、推荐。
四、推荐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20日11:30止。
五、报送要求
1、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要优中选优,必须要确保质量。
2、入党动机不纯者一律不得推荐。
3、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报送《拟发展对象信息汇总表》到 343927603@qq.com。
土木与建筑工程系学生党支部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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