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日期:2018-07-23 10:46: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5

   

各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2000年第142号令)有关规定,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8年开展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本次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以下成果可参加省第十八次社科评奖: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直接吸收进省、部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或被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采纳,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按照《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奖实施细则》,见系统首页“通知公告”)第六章申报的具体规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某一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或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初评单位进行申报。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第一步,网上申报。申报人进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http://118.123.249.131/),在系统首页下载“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忘记账号密码见常见问题解答)→‚下载《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照《申报评审表》首页提示一步步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上传并打印→ƒ扫描上传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其中,未曾公开发表成果的采用证明或结项证书必须上传)。
   第二步,向初评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申报成果暂交一式三份,至少有2份原件,其余可复印;(2)申报人经“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表》暂交一式三份,需本人签章;(3)已上传“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份。
   第三步,初评通过后由初评单位通知申报人按《各学科推荐成果报送材料表》(见附件)要求报送申报成果及材料。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材料,不论获奖与否,都不退还本人。

   三、初评单位管理要求
   本次评奖采取初评单位在线管理。各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本次社科评奖的初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成果的在线受理申报、在线审核、在线管理的职责,严格按照《评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组织初评工作,并按要求报送初评材料。初评通过的申报成果及《申报评审表》份数必须按照《各学科推荐成果报送材料表》要求报送到省评奖办。
   各初评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成果的审核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在线审核和纸质材料审核工作。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不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成果,如不在要求时限内的成果或不属申报参评范围的成果等;
   2.不属于本初评单位审核范围的申报成果;
   3.不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的申报成果。
   四、时间要求
  (一)申报时间:省评奖办7月20日开通网上申报系统,接受申报;8月15日24:00申报截止,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任何情况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和修改。
   同时8月1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到初评单位。
  (二)初评单位网上审核时间:8月16日——20日各初评单位开展集中审核。
  (三)初评单位开展初评的时间及报送材料目录:
   1.初评前,于8月25日前提交:①《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初评单位申报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一份,首页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②《关于开展初评工作的报告》(系统自动生成)纸质一份,首页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奖初评资格。
   2.初评:于9月10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关于开展初评工作的报告》经省评奖办网上审核同意后即可按计划开展。
   3.初评后提交:①《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初评单位推荐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一份,首页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②申报成果,份数参照《各学科推荐成果报送材料表》,至少有2份原件;③《申报评审表》,纸质份数参照《各学科推荐成果报送材料表》,至少有1份原件(加盖初评单位鲜章);④如有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份。以上材料务必于9月18日前送达省评奖办。
   请随时关注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省评奖办将及时发布评奖有关信息。现已同步发布了《评奖实施细则》和本次评奖申报、初评有关问题说明,请申报人和初评单位认真阅读后进行申报和初评。  
    如有不明之事,申报人请与各初评单位联系,初评单位与省评奖办联系。申报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按“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提示操作,不能解决的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附件:各学科推荐成果报送材料表

                                                           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各学科推荐成果报送材料表

学科初评后报送材料份数
申报成果(份)
           (论文类成果至少2份原件,其余可复印)
申报评审表(份)
马列·科社1111
党建1111
党史99
政治学1111
国际问题研究1111
哲学99
宗教学99
理论经济1111
应用经济1111
统计学1111
管理学1111
法学77
社会学77
人口学77
民族问题研究77
中国历史99
世界历史99
考古学99
中国文学1111
外国文学1111
语言学1111
体育学1111
教育学1111
新闻学与传播学77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55
艺术学99
宣传文化类77
志书类55
综合99
注:各初评单位应视推荐成果所属学科,对照上表报送材料份数。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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