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南市科〔2017〕89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有关单位:
为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增强区域创新能力,根据《南充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决定开展第一批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组织申报市重点实验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重点实验室主要支持领域
装备制造、油气化工、能源电力、汽车制造业等优势产业;节能环保装备、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新能源汽车等高端成长型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卫星导航、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业、养老健康服务业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现代农业以及重大公益民生等。
二、申报市重点实验室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研究领域符合国、省、市科技创新战略目标,符合市重点实验室主要支持领域,具有明显的研究优势或学科、产业、区域特色;
2、定位准确,研究方向明确,发展思路清晰,目标可行;
3、拥有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有一支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创新团队,有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
4、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场所、相对集中的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有较健全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5、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能为实验室建设提供相应工作经费、后勤保障、科研活动、人才培养等配套支撑,有效保障实验室建设与运行。
(二)分类条件
1、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市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的条件:在本学科领域应具备突出的科研活动成绩,拥有省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各级科研项目、培养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省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2、依托企业组建市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的条件: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本行业具备较强的影响力,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实力,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在本行业长期开展相关领域的研发,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2年以上,近三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三、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评审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依托单位按要求填写《南充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申报书在市科技局门户网下载),纸质文档经审核签章后一式五份按程序报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与基础研究科(一并报送电子档)。
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市重点实验室需签署合作协议,将合作协议(复印件)作为申报书附件报送。
(二)评审考察。市科技局对依托单位报送的《申报书》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组织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三)公示立项。市科技局对通过评审的拟立项的市重点实验室在市科技局门户网上公示一周,根据公示情况发文立项并颁发铭牌,享受有关支持政策。
四、组织申报注意事项
(一)严格报送材料。严格按照申报书规定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申报书与附件资料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二)严格报送程序。依托企业申报市重点实验室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市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市级有关单位申报市重点实验室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
(三)严格报送时限。第一批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受理时限为2017年9月20日,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黄晓艳
联系电话:0817-2238620 QQ:16930921
附件:1、南充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南充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