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上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川农
日期:2019-03-12 12:55: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

   

致四川农业大学自考生: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全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川学位办[2014]10号文)、《四川农业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校远继发〔2017〕28号)的规定和要求,请符合授位条件(毕业时间2017年4月及以后、毕业平均成绩达到75分(自考65分)、学位外语考核通过、本科毕业论文答辩通过)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向我校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教务办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过期不再受理。

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自考生在2019年4月10日前按照附件1里面的材料要求,将除申请表外的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提交到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309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袁莉   19938462876  邮箱:825472085@qq.com

由于学位申请只能申请一次,由于考生自己原因导致学位申请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请自考生本人亲自到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309室办理。来之前请提前联系。

附件及其他说明(附件1、2点击对应名称下载):

1、川农学位申请材料

2、若自考毕业生在读专科(或本科)期间同时报读了我校自考本科,取得我校学籍后以全日制在校生身份参加了CET4(6)级考试,符合川学位办[2014]10号文要求的,还需要提供考点院校出具的CET4(6)级成绩证明材料。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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