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1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川教[2018]12号)的文件通知,现将我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均需要进行注册,老考生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原有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二、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9:00至9月9日17:00。
(二)考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
2018年9月4日至9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后完成注册,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考生按相关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相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非正规照片,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考生信息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在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三)网上缴费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始报名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3日24:00。
考生须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在线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1。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2018年10月29日-11月3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的文件规定,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所有科目报考费均为70元/科次。
六、考试成绩查询
2018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日期为12月11日,考生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见附件2,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告知考生。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七、考试违规处理
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出现违规情况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今年新增的笔试考区四川师范大学考区只接受本校在籍考生报名。其他考生如报名,审核不能通过,请选择其他考点进行报名。
(二)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成绩合格,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到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的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 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市州对外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 考生咨询电话 |
成都市 | 028-86691516 |
自贡市 | 0813-8125708 |
攀枝花市 | 0812-3365806 |
泸州市 | 0830-3109974 |
德阳市 | 0838-2504181 |
绵阳市 | 0816-2366139 |
广元市 | 0839-3302127 |
遂宁市 | 0825-2283032 |
内江市 | 0832-2051159 0832-5859029 |
乐山市 | 0833-2435685 |
南充市 | 0817-2666551 |
宜宾市
| 0831-2381164 0831-2381361 |
广安市 | 0826-2337730 |
达州市 | 0818-2395983 |
雅安市 | 0835—2239493 |
巴中市 | 0827-5265002 |
眉山市 | 028-38195165 |
资阳市 | 028-26631539 |
阿坝州 | 0837-2822352 |
甘孜州 | 0836-2833285 |
凉山州 | 0834-3229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