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管理和推进班风学风建设,保证良好的教学、工作与生活秩序,构建和谐校园,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成人、成才。根据学院学生手册及我系学生量化考核管理规定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制定本量化管理规定。
一、 学生量化考核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的考核和评定。
学生操行成绩每周登记,学生操化成绩以学期为周期进行汇总。学生平均绩点以学年为周期进行汇总。
学期操行成绩 = 基准分(60分)+ 奖励分 - 违纪分
学年操行成绩 =(上期操行成绩+下期操行成绩)/ 2
平均绩点 = ∑(每门课程学分数*所获绩点) / 全部课程总学分数
二、加分情况
1、获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1)积极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的每次加1-2分,参加院级以上活动加1-3分,在活动中获院级以上(含院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胜奖加2分;获系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胜奖加1.5分;学院运动会获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别加4分、3分、2.5分、2分、1.5分、1分,破记录多加3分。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比赛每次加1分,获第一、二、三名分别加3分,2分,1.5分,每学期累计加分不能超过20分。
(2)受到省部级表彰的个人加10分;被学院表彰的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双优学生”、“优秀室长”、“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加6分,年度内不重复加分;被省部级表彰的集体,成员加6分;受学院表彰的集体,成员加4分,班干多加1分。
(3)获国家奖学金的加8分,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加5分,获学院及企业奖学金加2分,不重复加分。
(4)被学院评为“文明寝室”的,成员每人每次加3分,室长多加1分。(以院文件为准)
(5)每周寝室卫生检查中评分为好的寝室,每次寝室成员加1分,室长多加0.5分。
(6)寝室卫生被学院学生处评为好的宿舍,每人加2分,室长多加1分。(以院文件为准)
(7)教室卫生被学院学生处评为好的班级,每人加2分,生活委员多加1分。(以院文件为准)
(8)教室卫生评分为10分,当天值日生加0.5分。
2、获各种等级证书
(1)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四级、三级考试的,分别加6分、5分、4分。
(2)获得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加2分,计算机二级等级证书加4分。
(3)获得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括教师资格证、本专业技能证,驾驶证,普通话过二乙以上证书等)加2分。
3、学习、生活与工作
(1)系、院学生会、团总支干部,加0—6分,协会社团主要干部加0—3分,由所在部门考核;班干部加0—6分,由所在班级学生测评,同时结合班主任考核;对工作不负责的不予加分。兼任多职,不重复加分。
(2)每周全勤加1分,学期全勤加6分。全勤为出勤情况无旷课、无病假、无事假、无早退。(出勤包括上课、晚自习、升旗活动、放假与收假、学院和系部重要会议与活动)
(3)公开发表文章,院系级每篇加2分,地市级每篇加3分,省级每篇加5分,国家级每篇加8
(4)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咨询与科技服务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精神文明共建、校礼仪队、舞蹈队、文艺汇演等活动,一次加1分,每学期累计加分不能超过5分。(参加活动情况由本人提供证明到班级)
(5)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根据性质及影响大小加1-5分。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勇于揭发检举违纪现象,保护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加3分;有重大影响加5-10分。(界定范围受到班系院校外公开表扬)
(6)积极宣传报道我系各种活动或运动会期间积极组织宣传稿件的每人加0.8分,参与后勤服务加1分。
(7)参加业余党校学员加1分,评为入党积极分子加2分,评为预备党员加3分。
(8)每学期辅导员对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个方面表现好的同学加2-3分。
三、扣分情况
1、受到违纪处理 (以学院和系部下发文件为扣分依据)
(1)受到系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2)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扣4分。
(3)受到学院警告处分的扣5分。 (4)受到学院严重警告处分的扣10分。
(5)受到学院记过处分的扣20分。 (6)受到学院留校察看处分的扣30分。
2、出勤与教学管理(出勤包括上课、晚自习、升旗活动、放假与收假、学院和系部重要会议与活动)
有事、生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得请霸王假,未获批准而缺席,按旷课处理,干部公假必须有系领导、辅导员或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批准,上课期间无特殊紧急情况不得请公假。出勤情况由纪检委员负责考核,辅导员,班长,学习委员负责监督,考核时间以学校规定的时间为准,迟到、早退以铃声结束为准。
(1)考核中干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考核人员2—5分。
(2)请霸王假,或者不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视情节轻重扣1-3分.
(3)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4)无理由事假每学时扣1分。(有家长电话或短信同意不扣分)
(5)旷课每学时扣2分,旷会或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等每次扣2分。
(6)无病历无假条病假每学时扣1分(明显疾病不需病历,因公受伤病假算公假)
(7)上课、晚自习时谈笑、喧哗、吃东西、随意走动及搞小动作等影响教室纪律;教室上课时,衣着不整,或在上课时穿拖鞋者;教室内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画黑板和课桌、吸烟者,辅导员、任课教师、监督人员公开点名批评一次扣2分。(监督人员为班长、纪检委员、学习委员)教室纪律太差,辅导员点名批评班级一次,负责干部扣2分。
(8)考试作弊者扣20分。(以学院文件为准,不重复扣分)
(9)对院、系、辅导员下达任务完成差的班级,扣相应负责干部2—5分。
(10)考试考查课考试成绩(包括必修课,选修课)挂一科扣5分。
3、教室卫生及宿舍管理
班级值日生由生活委员安排,并通知到本人。如有值日生安排上的失误,扣生活委员1分,值日生不履行职责扣值日生2分。
(1)教室卫生评分为9.7及9.7以下当天卫生值日生扣0.5分。
(2)每周寝室卫生检查中评分为差的寝室,每次寝室成员扣1分,室长多扣0.5分
(3)被学院通报的清洁卫生为差的寝室,寝室成员扣2分,室长多扣1分。
(4)在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学院禁止使用的电器,一经发现扣5分,室长多扣1分,并没收电器,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接受学院相应的处罚外,另外加扣10—20。
(5)晚归一次扣3分,夜不归寝一次扣10分。
5、校园秩序
(1)在校园内外酗酒及酗酒滋事者,视情节轻重及所受违纪处理的结果给予相应的扣分(5-20分)。
(2)在校内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视情节、影响大小及受处分结果,给予相应的扣分(5-20分)。
(3)在校内外参与打架斗殴者,未造成后果,挑起事端者扣10-20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20-30分。
(4)偷窃、诈骗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者,据作案价值及违纪处理结果,扣相应的分(10-30分)。
(5)观看、传播、隐藏邪教、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者,视情节轻重及受违纪处理结果,扣相应的分(10-30分)。
(6)不尊重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顶撞或威胁打骂老师的扣5-30分。
(7)破坏公共财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扣当事人10-30分。
(8)公共场所个人行为低级庸俗的扣5—10分。
(9)损坏校园绿化或破坏校园卫生环境,故意浪费水、电资源者扣2-5分。
(10)翻越围墙、大门或用其他不正当方法进出校园者,每次扣10分。
(11)其他违反学院规定的情况,根据学院学生手册,视情节轻重扣分。
四、团支书记录参加活动人员名单;纪律委员、学习委员共同记录考勤情况和宿舍归寝情况;生活委员记录班级卫生值日生及教室卫生评分,记录每个宿舍一周的卫生评分情况;班长总负责记录同学获奖励荣誉表扬批评,获证书,违纪情况等等,心理委员负责每周汇总及每学期汇总。操行成绩日常考核由班长、团支书共同负责,每班成立由班长、团支书、纪律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安全委员、学生代表参加的考核小组,班长任组长,团支书任副组长,负责对该班同学的各种加分、扣分汇总核实,辅导员监督。操行加减分情况每周日晚在班级宣布,由同学们签字核实。每周一上午将上周操行情况报给辅导员。
五、学生量化考核综合得分将作为评优、评奖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入党、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
(1) 评优、评奖操行成绩和绩点均须排名班前30%,入党操行成绩和绩点均须排名班前60%,若符合条件的人数不够,排名后者依次替补。
(2) 原则上考试挂科,操行成绩排名,绩点排名其中一项在班级后30%,操行成绩低于50分,不参加评助,若家庭情况特殊困难须系领导、辅导员、评审小组80%成员同时同意可以参评。
(3)若在学年内有旷课,旷会,未归,院系班通报批评,违反上述校园秩序中任何一条,违规使用电器,受到违纪处分等情况原则上不参加评优、评奖、评助,若情况特殊须系领导、辅导员、评审小组80%成员同时同意可以参评。
对于学期量化考核综合得分不满60分的学生,将在全年级进行通报批评。
六、此规定于2015年9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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