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教学机房安全管理条例
日期:2024-04-2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

  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机房安全管理条例

  一、机房管理人员根据学期课程表安排,在上课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教学设备、附属设备及供电检查,在任课教师到达后,开房机房,学生按课程表安排,进入机房行课。

  二、上课开始、结束时,由机房管理人员与任课教师交接,按要求填写教学日志,确认设备的运行状况、数量、课程内容,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机房学生必须服从机房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如发生设备运行故障,马上向任课教师报告并在教学日志上填写故障状况。

  四、机房师生应爱护机房设备,不得私自拔插、拆卸、挪移设备。不得损坏桌椅、污图墙壁,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不得将机房内设备、设施、器材带出机房。

  五、在任课教师上课期间,必须在机房内进行教学工作,承担机房设备保全责任,不得中途无故离岗,临时离开机房时应告知机房管理人员。下课后安排学生有序离开机房后方可离开。遇有紧急突发事件,按学院相关预案,配合机房管理人员共同处理。

  六、机房管理人员对所管理机房负有全面责任。下班前应进行设备清点、电气安全检查;完成后必须断电、关好门窗。机房管理人员原则上每月应对门窗、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形成报告。每半个月对静电击穿、强电保护设施进行安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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