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日期:2020-05-1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821

各系、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和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0〕04号)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上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要求:A4纸双面打印),报学院人事处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院人事处统一报省教育厅师资认定指导中心审查。

二、时间安排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6月8日(其间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

2、收取个人纸质材料、学院人事处完成材料初审时间:6月8日前。

3、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时间:5月23日早上8:00,费用自理。

4、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送的纸质材料

1、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2、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5、《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高校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证书使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由人事处提供)和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9、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10、艺体类专业申请人需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填报附件2。

四、要求

1、“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全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束后,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2、学院人事处不受理本校以外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3、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由学院人事处初审,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人事处盖章。

附件:1.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2.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统计表

3.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4.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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