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教职工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积极性,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职称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13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不变,严格按照《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申报。在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关于职称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由学院根据评聘结合的原则和相应职务评审的具体条件及要求,评审、推荐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以系为单位进行,专兼职教师根据本人已聘岗位和个人业绩,向所在系报名。系接受报名并比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推荐评审办法(专兼职教师兼顾)进行评审,按评分结果将申报人员排序报学院人事处,并填报《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申报评审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人事处接收各系上报的职称申报材料,并会同教务、科研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教务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公开课成绩及教学情况进行审核;科研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相关资格证书、申报评审材料、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材料进行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召开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申报人员作五分钟以内的自我陈述,介绍个人教学、科研情况及业绩,评审委员根据申报人员的业绩汇报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评审,系预审评分结果及推荐人员排序可作参考,但不影响评委的评审。 五、本次职称评审名额不分到系,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在兼顾系、专业和专兼职教师申报情况的前提下。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多少确定评审结果。 六、本次职称评审指标,根据南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学院岗位设置实施办法所核定的岗位数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结构比例进行,不得突破学院现有在职人员总量及岗位设置比例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七、时间安排: 根据川教职改办〔2013〕40号、41、42号文件精神以及市职改办有关要求,本次学院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个人申报时间:2013年9月12、13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到所在系报名,行政岗位的兼职教师按专业归口到相应系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和服务期限承诺书(凡申报评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均需承诺自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起,在学院工作五年以上),材料不齐或没有服务承诺书的、逾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2.系初审并评分后推荐上报人事处时间:9月17日。材料不齐或没有服务承诺书的、逾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3.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查申报材料时间:9月22日—24日 4.申报人员个人业绩材料公示时间:9月24日—30日 5.学院召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时间:10月8日—10日 6.评审材料完善及上报市职改办时间:10月11日—18日 7.评审材料上报省教育厅时间:10月21日—25日(副高) 11月4日—8日(正高) 八、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乎学院发展稳定、专业及学科建设、岗位设置及教师个人发展等重大问题,在申报、评审工作中,各系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综合考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预审和推荐,全面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师德修养、工作业绩及表现、业务水平等情况,有效推进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和全面发展。 九、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关于2013年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3-09-1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