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学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学院新任教师今年将继续在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四川师范大学干部培训学院)进行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6—2017学年度新任教师及其他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7月14日—8月13日(7月14日下午2点——7月15日下午2点报到)。 培训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报到地点:成龙校区第三实验大楼底楼 三、培训报名: 培训实行网上报名,参训学员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28日,学院人事处网上审核和学员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学院向师培中心提交审核结果后,学员即可下载《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并加盖人事处公章,作为现场报到的必要依据。师培中心网上报名地址:http://spzx.sicnu.edu.cn,未进行网报的人员不予接收。 四、培训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川价发[2006]223号文件要求,师培中心收取培训费1090元/人(其中含教材资料费等100元),公寓住宿费450元/人。请各系、各部门收齐相关费用后,统一交至人事处,再由人事处统一转账至师培中心。 五、有关要求 (一)做好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请各系、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本着自愿原则,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参训学员须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课程教案(时间50分钟),以备试讲时使用。学员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和费用,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三)参训学员住宿由四川师范大学统一安排,如有特殊原因不集中住宿者,本人需向学院人事处提出申请,学院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出具书面手续报师培中心备案。 学院人事处 2017年5月26日
关于做好2017年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7-05-2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