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系先进集体评优条例
日期:2014-01-07 作者: 来源:本站 浏览量:637
为促进我系班级班风、学风建设,并使我系先进集体评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公平、公正,特制订先进集体评优条例。
一、本条例适用于评选院级先进班集体,院团委先进团支部评选,也适用于系部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
二、评选依据
1.学生学习成绩方面(基础分50分)
(1)按照学院评优文件规定,凡在学习成绩方面符合学院评优条件的个人,每个学生所在班级获得加分1分。
(2)学生参加自考合格者,学生所在班级可获得加分,统考课每科加1分,校考课每科加0.5分。
(3)学生获得系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所在班级加5分。
(4)学生参加国家组织的等级证书考试,学生所在班级可获得加分,获国家级每项加5分,获省级每项加4分。
2.学生常规管理方面(基础分60分)
(1)纪律方面
①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无正规假条及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的行为,视同旷课,每人每次旷课,学生所在班级扣1分。学生晚归寝学生所在班级班级扣1分。
②学生被系上通报,学生所在班级扣3分;被学院通报,学生所在班级扣4分;被学院处分,学生所在每次班级扣6分。
③评选期间凡有以下情况者,学生所在班级扣10分。学生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拉乱接电线,在校酗酒打架滋事、赌博、盗窃、下河洗澡、夜不归宿、考试作弊、谈恋爱并造成不良影响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④系部评定的“文明寝室”,给每个寝室所在班级加3分;学院评定的“文明寝室”,给每个寝室所在班级加4分。混合寝室按班级数和学生数分摊加分。
(2)清洁方面
①进入周“卫生优秀班级”名单,班级加3分。进入每周“卫生较差班级”名单,班级扣3分。
②晚扫除,即检查时未打扫结束,班级扣3分。无故不扫除每次班级扣5分。该条款与第二条累积扣分。
3.学生活动方面(基础分40分)
(1)凡代表学院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各项活动获奖者,按以下标准计算:第一名(或一等奖)获得者学生所在班级计7分;第二名(或二等奖)获得者,学生所在班级计6分;第三名(或三等奖)获得者,学生所在班级计5分;优胜奖获得者,学生所在班级计4分。
(2)凡代表系部参加学院和市级各项活动获奖者,按以下标准计算:第一名(或一等奖)获得者学生所在班级计5分;第二名(或二等奖)获得者学生所在班级计4分;第三名(或三等奖)获得者学生所在班级计3分;优胜奖获得者学生所在班级计2分。田径运动会有六个奖次,分别计6,5,4,3,2,1分。
(3)凡参加我系举办的各项活动获奖者,按以下标准计算:第一名(或一等奖)获得者学生所在班级计4分;第二名(或二等奖)获得者学生所在班级计3分;第三名(或三等奖)获得者学生所在班级计2分;优胜奖获得者学生所在班级计1分。
(4)学生同时参加了系部、学院及以上相同项目活动或比赛的,计算分数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计算。
三、本办法从2013年12月1日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经济管理系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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