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贯彻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川教[2017]243号)精神以及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计划总体安排,2017级(含2015级五普,下同)学生顶岗实习(第一批)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凡我校在籍学生均需参加顶岗实习并取得相应成绩方可毕业。为确保2017级大专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制定第一批顶岗实习工作方案如下:
一、 实习目的
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和加强2019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院(财经系)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稳定就业。
二、 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盛 强 吴贤广
副组长:张 煜 郭凌岑
成 员:张碗丽 许素琼 韩金岑 蔡昭君 何静涛 陈 英
王 鑫 李巧玲 宋依蔓 郑屹立 蒋 娟 蒲 璐
刘南希
2.指导小组
指导老师具体到班级,详见下表。
实习班级 | 实习人数 | 校内指导老师 | 校外指导老师 | 辅导员 | 实习检查 |
17财务1班 | 39 | 宋依蔓 19982839892 何静涛 18909078677 | 企业指定 | 刘南希 18781777734 | 盛 强 13086361761 吴贤广 15682195313 张 煜 13219402921 郭凌岑 13508091970 张碗丽 18090552195 许素琼 13340775166 韩金岑 15228142688 蔡昭君 13219152162 何静涛 18909078677 陈 英 19982830008 刘南希 18781777734 蒲 璐 18381706786 蒋 娟 18281705720 |
17财务2班 | 39 | 宋依蔓 19982839892 李红英 13795990001 | 企业指定 | 刘南希 18781777734 | |
17工商班 | 33 | 王 鑫 13990818095 王 攀 18382927797 | 企业指定 | 刘南希 18781777734 | |
17物流1班 | 37 | 蔡昭君 13219152162 陈雪梅 15931073676 | 企业指定 | 蒲 璐 18381706786 | |
17物流2班 | 36 | 蔡昭君 13219152162 李 婷 15736496299 | 企业指定 | 蒲 璐 18381706786 | |
17营销班 | 29 | 郑屹立 18086928996 许素琼 13340775166 | 企业指定 | 蒋 娟 18281705720 | |
17旅游班 | 45 | 李巧玲 18141352177 陈 英 19982830008 | 企业指定 | 蒋 娟 18281705720 |
三、 实习安排
1.实习时间
2019年7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实习方式
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各个专业提前统一联系2-3家有意向接纳学生实习的企业,学生可在各专业提供的企业范围内自愿选择,也可与家长一起自行联系实习单位。
3.实习备案
按照实习前均要提前备案的原则,各辅导员应当按照《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学生实习报备工作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和上报省教厅和市教体局要求的各项报备材料。
4.管理平台
顶岗实习系统(工学云/蘑菇丁)。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接受该实习平台的管理,学生和相关老师应于学生离校前在手机端注册,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管理员通过平台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达到任务要求后才能取得实习学分。集中实习学生须同时受驻厂(场)指导老师的指导与管理。
各教研室主任应当督促各专业带头人按照工学云平台手册,于学生离校前布置好实习系统的使用(创建实习方案、实习分配等);在实习结束前组织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共同对实习学生的成绩进行考核;做好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和实习巡查工作。
四、实习要求
1.对老师的要求
专业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要按学院实习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指导好、管理好学生,确保顶岗实习任务的完成。
1.对实习学生要求
(1)安全第一,加强安全意识,保证实习顺利进行。
(2)实习学生均需在实习单位确定后,及时与系里取得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实习单位接收函寄至学校。
(3)实习生需按规定的时间提交实习单位加盖公章的鉴定意见,并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如无此项,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4)实习生需写3000-5000字的顶岗实习报告一份和实习周记若干篇(一周一篇,每篇不少于200字)。
(5)定期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重大问题和困难及时与实习指导老师取得联系并作汇报,每位学生每月汇报次数不少于3次。
2.对实习单位的要求
实习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安全防护条件完备,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企(事)业单位。
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生要求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该学生顶岗实习的公函及实习协议(未成年学生还应提供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并经学院(财经系)备案后方可进行实习。
系部统一组织的实习,应由系学生就业指导领导小组和实习单位签署实习协议。
3.实习过程的管理
加强实习过程的监管和控制,确保学生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真正经济管理业务处理,确实提高学生的操作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
推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即安排辅导员、专业指导教师、企业导师统一进行管理。辅导员要做好实习前的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填写《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统计表》;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抽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于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学生,每班配备2名专业指导教师,专业指导教师要及时跟踪指导,并认真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指导记录;实习单位要根据企业实际,安排专人对实习的学生进行管理;各班辅导员要随时掌握学生动向,并经常性督促学生遵守实习纪律、注意安全。
五、实习纪律
实习生应遵守“学生+员工”双重身份的纪律。具体要求如下:
1.正确处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关系,定期过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加强团结,搞好实习。
2.实习期间,学生对自己安全与行为负责。严禁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如外出旅游、传销等,一经发现除实习成绩以“不合格”论处以外,还按有关规定处理;擅自外出(实习期间离开实习单位)后果责任自负,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由实习单位比照本单位职工实习考勤。
4.实习期间不得无故缺勤,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或经济管理系领导批准。病假要凭医院证明。
5.实习中遇到意外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实习单位领导,实习指导师傅和系部报告,以便及时妥善解决,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其事。
6.实习期间违纪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7.实习期间应注意抵制不良倾向和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做到思想、业务双丰收。
六、实习成绩和实习档案管理
实习结束,学生应根据学习过程和实习内容撰写实习总结,上交《顶岗实习手册》,由班主任、专业指导教师、企业导师共同对学生的顶岗实习做出客观的评价。班主任和专业指导教师也要撰写实习工作总结,为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持续改进提供相关建议。部分实习工作在校内完成的,应结合校内外实习情况综合评定。
毕业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考核依据主要参考如下:
(1)实习日记(周记) 20%
(2)实习单位鉴定 35%
(3)实习报告 30%
(4)与实习指导老师联系情况 15%
系部办公室对实习材料审查无误后,将成绩汇总填入成绩总表(按教务处统一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教务处。
财经系
2019年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