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上半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公告
日期:2024-04-3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上半年职业技能

等级认定工作公告

一、机构简介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估审批,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备案(备案号S000051110001)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是南充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学院目前正面向全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二、认定工种及计划

三、报名须知

(一)申报条件

1.初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高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在线报名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审查和缴费。也可在相关工种负责部门进行线下报名、审查和缴费。

2.线上报名地址:https://zyjnbm.nczy.edu.cn/

3.线下报名地址:南充市高坪区宏发路94号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内(详见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或继续教育处网页通知)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历复印件(1份);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1份);

4.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会考生提供技能等级证书、工作证明);

5.在校生学籍证明(在校生提供);

6.个人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证件照(2份),以及电子档。

7.根据报名审核工作的需要,对于资格存疑的报名人员可以要求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单位工资发放流水等佐证材料。

(四)收费标准

详见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或继续教育处网页通知

(五)考核方式

理论考试+技能测评,其中理论考试形式为机考,技能测评形式为实操。

四、证书发放及查询

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约6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书 (具体时间根据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

考生经认定考试合格,由我院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网址http://zscx.osta.org.cn/)查询。


五、联系方式

(一)考务办公室: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309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817-2708891

联系方式:孙老师 15328869614

刘老师 17313802212

电子邮箱:449142085@qq.com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30日








图文:继教处

排版:校记者站 李金恙

初审:陈霜/复审:王俊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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