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等法律法规,学院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系、各部门副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办、院办,为学院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黎   明 苟国旗

副组长:高炳易 郑小红 唐峻峰

成    员:刘志祥 郑金山 汪正坤 贾明辉 张继初 马春明 郭基伟

        刘海燕 蒙秀琼 罗通彪 王翠萍 王爱华 黄海平 蒋  斌 周荣华

        汤永斌 何荣燕 赵开礼 卿仲明 李万泉 洪   斌 彭   洁 石成贵

        司霞林 唐天国 张海波 刘光清 唐  政 彭爱东 苏   洪 王怀禹

        刘洪坤 苏登信 张   彪 唐  诚 吴桂先 任兆林 盛   强 吴贤广

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 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2. 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

3. 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

4. 研究决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职责是:

1. 具体承办学院信息公开事宜;

2. 管理、协调、维护和更新学院公开的信息;

3. 统一受理、协调处理、统一答复向学院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4. 组织编制学院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 协调对拟公开的学院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6. 推进、监督各信息拥有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7. 组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评议;

8. 承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职责。

四、其他:

1. 学院各系、部门应当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积极配合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与本系、部门信息公开相关的各项工作。

2. 各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

学院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岗位责任考核内容。

3. 各系、部门须指定一名政治可靠、熟悉业务、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员,负责与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