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8-04-2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53

依法治校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是实现高教事业改革与发展目标的有效保障。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川委发〔2013〕2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教〔2014〕40号)、《中共南充市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南充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增强全院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优化育人环境为目标,积极促进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丰富师生的法律知识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助力学院“1210”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树立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建设具有法治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校园;扩大民主管理范围,增强民主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建立科学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大学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师生的责任意识、权益意识和诚信意识,使师生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各种活动;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远火  陈永龙

副组长:杨建平  高炳易  郑小红  唐峻峰

成  员:各系、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依法治校工作,将依法治校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定期研究依法治校重大工作,部署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落实,研究制定依法治校的工作措施与奖惩办法。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调研、分析依法治校中需要解决的各种问题;审查学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督查规范性文件的落实;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单位,按照学校整体规划和工作要求,制定各单位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目标,切实落实推进依法治校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规章体系

制度建设是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合法性、严肃性、稳定性、程序性、适时性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视各类规章制度以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与监督环节,使之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制定,在严格、公正的平台上运作,使学校的一切活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既与国家高教总体改革相配套衔接、又与学校内部管理协调一致的规章体系。牢固树立把学校《章程》作为学校“根本大法”的意识,把执行学校《章程》作为坚持依法办学的重要工作,大力推进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健全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合同等都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完善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法人财产;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做好规章汇编工作。

(二)推进民主管理,强化监督机制

依法明确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运行机制,是依法治校的核心内容。健全管理体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制度,细化和完善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和执行与督查制度,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党委、院长、学术委员会等各种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完善决策程序,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科学决策、依法办事;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学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坚持行政部门负责人向教代会述职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学生会等组织及专家教授、普通教职工、学生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学校办学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让师生有充分表达意愿、要求的场所、渠道和机制,以保证学院在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方案,特别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能够发挥师生源头参与的作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大力推进二级民主管理,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院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责任制以及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等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审计的监督检查作用;推行班级民主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班级决策、班会活动、学生评价等的民主化。要以权力正确履行为目的,以明确规则、严格程序和透明操作为着力点,围绕办事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等六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做到对内和对外公开相结合、部分公开与全面公开相衔接、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相协调,形成完善的校务公开工作体系。要把师生最为关心、社会最为敏感,容易引发矛盾、发生问题的环节和领域作为公开重点,将重大工作安排、干部聘任和考核、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各类评优评奖、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情况、招生等与学校教育管理、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予以公开,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明确院务公开责任人,建立健全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构,强化对院务公开的全方位监督,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提高院务公开质量。

(三)依法规范管理,维护师生权益

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目的。依法聘任教职工,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尊重教职工权利,落实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完善教职工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水平以及遵纪守法和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加强管理,建立教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防范、警示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以和谐校园构建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断深化平安单位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全校联动、全员参与、多管齐下,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坚持书记、院长信箱、院领导接待日等制度,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听证、调解、仲裁等校内申诉制度,保证申诉渠道畅通,保障师生申诉的法定权利;对违纪人员的处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程序公正,保障师生的知情权、申辩权;依法公正、公平解决师生与学校的争议,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加强法制教育,丰富校园文化

切实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体现。把依法治校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与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坚持育人为本,以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诚信度、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使师生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或参与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把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方面。通过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逐渐形成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和谐校园氛围和照章办事、富有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使各方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各种矛盾得到正确处理、安全稳定得到长期维持。

(五)建立长效机制,发展党内民主

将依法治校的理念贯彻到党的工作中,建立健全党员民主监督和民主参与党内事务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党代表常任制和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坚持执行党委、纪委、党务部门负责人向党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每年召开教职工党员大会,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监督;从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入手,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党务公开制度。

五、责任追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院依法治校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依法治校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的单位问责追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及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